鞍山中鐵橡塑制品有限公司200萬片/年橡膠墊板、80萬延米/年橡膠止水帶項目相關公眾信息
1 建設項目概況
鞍山中鐵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擬在鞍山經濟開發區鞍旗路32號,建設年產200萬片橡膠墊板、80萬延米橡膠止水帶項目。生產和辦公區為租賃,總占地面積為7900m2,包括2座廠房和1棟辦公樓,總建筑面積6284m2。購置開煉機、捏煉機(配套除塵器)、硫化機、有機廢氣凈化裝置等設備57臺(套)?偼顿Y為772萬元。
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已編制完成,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在環評報告初稿完成待上報審批之前,需進行第二次公眾參與公示項目信息。建設單位在《北方晨報》上公示信息的同時,環評單位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的要求將項目的具體信息在網站上公示,便于公眾查詢。
2 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a.項目生產廠房和辦公樓為租賃,委托環評時,兩個廠房的生產設備已安裝完畢,進入試運營,故無施工期。
b.項目營運期主要產生粉塵、有機廢氣、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設備噪聲、固體廢物等。
3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a.捏煉機自帶布袋除塵器,顆粒物捕集效率可達95%,除塵效率可達99%,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中表5要求。
擬在每臺開練機、硫化機、硫化自動生產線上方設引風罩,將產生的廢氣引出,與捏煉機布袋除塵器凈化后的氣體一道進入活性炭吸附裝置凈化處理后排放,廢氣捕集效率可達95%,活性炭凈化效率可達98%(二硫化碳凈化效率達85%),排放的非甲烷總烴、二甲苯濃度均滿足《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中表5要求;二硫化碳排放速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15m高排氣筒有組織排放限值的要求。
經預測,在模擬的最不利氣象條件下,項目排放的顆粒物、非甲烷總烴、二甲苯、二硫化碳等污染物的最大占標率分別為0.08%、0.14%、0.05%、6.97%,均遠小于10%,即本項目排放的大氣污染物對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影響很小。而項目的環境保護目標處各種污染物的占標率也均小于10%,說明項目排放大氣污染物對環境保護目標處環境空氣質量影響很小。
b.車間地坪沖洗廢水和與經化糞池處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區域排水管網,經污水管網進入達道灣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運糧河。項目排放污水能夠達到《遼寧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21/1627-2008)中排入下游設有城鎮污水處理廠的要求,對地表水環境影響很小。
c.項目生產時主要噪聲源為空壓機;循環水系統的水泵、冷卻塔;生產設備開煉機、捏煉機、硫化機、廢氣凈化風機、提升機、切膠機、切片機等,以上設備除冷卻塔設置在室外外,其余均為室內聲源。主要噪聲控制措施:
大型設備設減振墊及減振基礎。且在捏煉、硫化區域設10mm厚的橡膠板減振;在各風機、空壓機出口等處設消聲器消聲,為防止振動產生噪音,設計將風機、空氣壓縮機及泵類等產生較大振動的設備設置單獨基礎,在強振設備與管道間采取柔性連接方式;除冷卻塔以外的噪聲源均設置在封閉彩鋼板廠房內,利用圍護結構隔聲。
經預測,本工程正式投產運行后,各廠界噪聲貢獻值晝、夜間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標準要求,對聲環境影響較小。
d.項目生產過程主要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由一般性固廢和危險性固廢。
一般性固廢主要有膠邊子、不合格產品、收集粉塵等,均外售。
危險性固廢主要有廢油、廢活性炭,建設單位按《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6-2001)要求設置危險廢物暫存場所,并分門別類設置密閉容器收集危險廢物,臨時存放場所要按標準修筑防滲地面及裙邊,并設立警示標識,并定期送有危廢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e 為防止項目對地下水環境的污染,項目設計上,循環水池為10mm厚鋼板材質,表面涂防腐漆涂料;生產所有油泵的底部是5mm厚鋼板托盤,將這些點位一旦發生泄漏對水體的影響降至最低。確保污水達標排放,減少對沿線地下水的影響。
通過采取上述防滲措施,可有效控制滲漏環節,避免跑冒滴漏現象的發生,以最大程度的減少擬建工程建設對地下水環境的影響。
通過調查,該地區居民飲用水都為自來水,擬建項目廢水不會對周圍居民飲用水產生不利影響。
因此擬建項目對周圍地下水的影響較小。
4 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鞍山市及鞍山經濟開發區總體規劃,廠址選擇合理。在采取一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項目排放的污染物均可以穩定達標,固體廢物得到妥善處置,清潔生產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項目建設對大氣、地表水、聲環境的影響不大。從環境保護角度看,項目建設可行。
5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范圍:項目周邊企事業單位和民眾。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該項目建設的態度和建議,并簡要說明原因。
在本信息發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和電話等各種方式,向環評單位咨詢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相關信息,并提出有關意見和建議。
6 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鞍山中鐵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聯系方式:電話:13998005190
聯 系 人:金先生
7 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北京中安質環技術評價中心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 0412-5993555
聯 系 人: 劉先生